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钱家飞 | 100 |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3261号、东国用(改2008)第170107027-33-3502号) | 东西湖区燕岭新村33栋3单元502室 | 66.0700 |
公示单位:东西湖区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