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7第27号


2017-03-13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汉阳区政务中心一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胡家煌 25 阳200153271  汉阳区五合村92-93号2单元6层1室  66.4800   
2 张彩云 25 阳200153271  汉阳区五合村92-93号2单元6层1室  66.4800   
3 胡家煌 25 阳200153271  汉阳区五合村92-93号2单元6层1室  66.4800   
4 张彩云 25 阳200153271  汉阳区五合村92-93号2单元6层1室  66.4800   

公示单位:汉阳分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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