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3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1号江汉区政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石定强 | 50%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0500575号:江国用(商2005)第90276号 | 江汉区复兴村合作住宅小区振兴路(南片)7栋5单元502室 | 75.6700 |
公示单位:江汉分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