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7第6号


2017-01-22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3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1号江汉区政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石定强 50% 武房权证市字第200500575号:江国用(商2005)第90276号  江汉区复兴村合作住宅小区振兴路(南片)7栋5单元502室  75.6700   

公示单位:江汉分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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