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3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二七路金涛翰林院8号楼江岸区政务中心一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许泽霁 | 50% | 市200105710、岸国用(商2001)第981号 | 开明路小区5号楼2单元302室 | 164.5900 |
公示单位:江岸分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