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的权利予以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65397104
序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拟登记人 | 备注 |
1 | 刘清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市直200463468 | 卓刀泉南路116号10栋1单元203室 | 90.4600 | 住宅 | 王世永 | |
2 | 刘清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洪国用(2006改)第1862号 | 卓刀泉南路116号10栋1单元203室 | 城镇住宅用地 | 王世永 |
公示单位:洪山分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