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公告号2016第25号


2016-12-05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阳国用(改2003)第4558号 肖荣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汉阳区陡码头17-19号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汉阳区大归元片区铁佛寺周边地块A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阳政征决字[2014]第12号)及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阳政征补字[2016]98号),并经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申请,依法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示单位:汉阳分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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