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63559号


2025-07-31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0147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02003GB00019F00110511  洪山区和平街和平村新建居住、公共设施项目(福星惠誉 东湖城K2项目)D1栋/单元6层33办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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