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42039号


2025-05-1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12177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4070002GB00210F0153000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R地块天鹅湖紫湖园3栋2单元504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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