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42033号


2025-05-1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53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7001007GB00011F00070211  青山区建设四路与旅大街交汇处中冶·39大街7栋2单元13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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