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572号


2025-04-14  来源:本站

  文天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碧海花园碧波苑1栋1单元2层2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商2013)第280204003-140-120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东201301134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天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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