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2564号


2025-04-14  来源:本站

  杨焕鹏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阳逻街工人村66号金三角商贸广场J栋1单元1层1-1-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房国用(2010)第转128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新20100121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焕鹏
2025年4月14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