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17267号


2025-03-01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2006003400 湖北威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02001GB00026F00100012  洪山区和平乡铁机村7栋1单元5层1-50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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