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17263号


2025-03-01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91745号 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实业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16006GB00068F00010292  洪山区丁字桥南路555号南湖村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南湖新城家园)1、2、3栋3号楼一单元3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