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15228号


2024-11-18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4241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6010027GB00017F00040022  洪山区雄楚大道175号丽岛·20466栋12-13层6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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