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39106号


2024-04-18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1617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2412004GB00004F00030554  东西湖区三秀路388号祁家山北片旧城改造(怡华·逸天地)3、5栋二单元(3号楼)单元31层4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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