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3第161401号


2023-11-16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16191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2410012GB00015F00030209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中路26号家美天晟阳光城(国际丽都)一期4栋1单元28层1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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