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2第301号


2022-05-25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他项(2010)第23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百步亭4号3号楼4-10#单元5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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