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李云峰 | 向秋鸣 | 汉阳区江堤中路11号江欣苑A区101栋2单元6-6层跃层(2)号 | 420105016004GB00302F00010044 | 133.89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