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汽车客运中心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黄陂大道B幢1层1-2室,7-13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11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10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12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01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13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09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07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02号)/《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200501262-B-0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黄陂区汽车客运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