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1年8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77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唐国友 | 吴智东100% | 武房权证东字第199904198号、东国用(2004)第190116001-22-2101号 | 东西湖区荷花苑小区22栋2-101室 | 77.9100 | 唐国友位于东西湖区荷花苑小区22栋2单元101室有2位继承人,唐燕(420802198601170023)放弃该房产继承权,由吴智东(420800196212210085)继承该房屋唐国友所占50%的所有权。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