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1第994号


2021-06-21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1年8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77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唐国友 吴智东100% 武房权证东字第199904198号、东国用(2004)第190116001-22-2101号  东西湖区荷花苑小区22栋2-101室  77.9100  唐国友位于东西湖区荷花苑小区22栋2单元101室有2位继承人,唐燕(420802198601170023)放弃该房产继承权,由吴智东(420800196212210085)继承该房屋唐国友所占50%的所有权。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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