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1第275号


2021-03-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275号

  根据(2020)鄂10执196-1号,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2010005428-1,昌2010005428-2 胡世佑,杨冀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0004GB00009F00060058  武昌区星海虹城4栋1单元2层2室   
2 武昌国用(商2010)第5263号 胡世佑,杨冀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0004GB00009F00060058  武昌区星海虹城4栋1单元2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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