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第275号
根据(2020)鄂10执196-1号,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0005428-1,昌2010005428-2 | 胡世佑,杨冀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10004GB00009F00060058 | 武昌区星海虹城4栋1单元2层2室 | |
2 | 武昌国用(商2010)第5263号 | 胡世佑,杨冀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10004GB00009F00060058 | 武昌区星海虹城4栋1单元2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