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778号
根据(2019)鄂0981执恢68号,钟克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新国用(2014)第转390号 | 张红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7101063GB02011F00050025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路8号(湖滨半岛)4号楼1单元6层3号 | |
2 | 新2014000205 | 张红伟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7101063GB02011F00050025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路8号(湖滨半岛)4号楼1单元6层3号 |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