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2333号


2020-07-29  来源:本站

  汉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汉飞·又一城5栋1层4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WUBC20150327-40)/《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昌201500681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汉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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