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纵藏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梁山头村天纵水晶郦都二期三组团17栋2单元7层4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60079-56)/《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600267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天纵藏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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