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9第679号


2019-09-20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9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宋萍 100% 武房商证东字第2006002969号  东西湖区特1号丽水佳园三、四期D4-2栋3单元3层302号  95.2200  宋萍购买的位于东西湖区丽水佳园四期D4-2栋3单元3层302室的房屋有两位继承人,黄健中(42010219830602405X)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由黄承尔(420102195711060632)继承以上房屋50%的所有权。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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