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4198号


2019-09-20  来源:本站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汉阳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自力新村61-65号65单元3层2号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阳20010122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汉阳支行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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