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翼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谌家矶街西流湾45号(黄埔人家·长江明珠)2栋2单元19层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岸201300146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翼2019年9月20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