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3156号


2019-07-19  来源:本站

  杨晓民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荣华东村8号1单元4层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硚改国用(2000)字第C11020001-1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晓民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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