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3152号


2019-07-19  来源:本站

  江武斌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2号阳光一百大湖第四期52-1-1301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夏201600586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武斌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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