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单车设更多“专用道”,单车投放需报批,五部门联发新政规范共享单车发展 设“电子围栏”引导用户停车


2017-08-25  来源:武汉晚报

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影响市民出行

       昨天,市交委、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公安交管局五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共享单车新政《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意见》。会上记者获悉,我市新、改、扩建城市主干车道,将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抓紧划设非机动车道并设置隔离设施;单车企业需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放运营数据,单车投放前应报批;半年过渡期后,单车企业将全部实现车辆卫星定位,并设电子围栏;收取的用户押金需设专户,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
       在武汉骑单车将有更多“专道”
       上月29日,市城建重大项目第62次工作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慢行交通及绿道系统规划》。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上述《规划》和《意见》都对设置共享单车道路,提出了规划和要求。
       昨天的发布会上,市国土规划局明确,力争实现中心城区既有道路慢行系统规模和出行空间“只增不减”,新建道路慢行空间与机动车空间同步增长。
       规划期限内,主城区范围内将设置四级共2455公里的非机动车道网络,能够为骑行者提供良好安全保障的约1141公里,相比现状增幅近300%。
       昨天,上述五部门共同表示,今后对新、改、扩建城市主干车道,要按规范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对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抓紧划设非机动车道并设置隔离设施。
       单车投放不能任性需报批
       发布会上,五部门重申《意见》中的相关要求,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实现全市规模调控。
       企业在车辆投放前,应报所在区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集中定点定量投放。
       投放了还要有人管理。《意见》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应按照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5%以上。
       半年过渡期后需设“电子围栏”
       为解决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的问题,《意见》提出,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车辆停放点设置,做到布局合理、标准适宜、衔接成网,保障非机动车便利通行。
       同时,按照“交通相宜、方便接驳、规模适度、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轨道交通、常规公交枢纽站、大型商业圈(体)与办公区、医院、居住区等公共场所划设停放点位,规范自行车使用和停放。
       另外,《意见》明确规定,企业投放的车辆需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管理功能,对暂不具备的车辆设置半年过渡期。全部车辆实现卫星定位等技术后,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设置“电子围栏”区域。单车企业需建立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押金需设专户接受监管
       根据《意见》要求,单车企业需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承租人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单车企业需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押金的,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单车企业需明码标价,设立投诉受理平台,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
       对用户用车有了约束
       根据《意见》,市民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禁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注册租赁骑行共享单车。    记者张全录 通讯员吕作武 张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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