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2019-06-21
       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市委市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自2019年5月16日,按照群众办证“就近就便”、申请事项“不动产属地区办理”及档案资料“谁受理、谁保存”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试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商品房抵押注销登记“同城通办”。
       自2018年6月我市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网受理、一窗办结”,今年6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办理流程,将涉税不动产交易登记由“串联审核”改为“并联审核”。“一网受理”收件完成后,将信息推送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同时,系统自动开展容缺审核。登记部门收到缴税完成的状态信息后,系统“自动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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